河南科技学院前身为1939年12月创建的延安自然科学院大学部生物系,后迁至晋冀鲁豫边区重镇长治市办学,历经北方大学农学院、华北大学农学院长治分院、北京农业大学长治分校等发展阶段。新中国成立后迁至河南辉县百泉办学,先后经历平原农学院、百泉农学院、百泉农业专科学校等时期,1987年2月恢复本科办学,改名为河南职业技术师范学院,2004年5月更名为河南科技学院。
建校以来,学校秉承“崇德尚能,知行合一”的校训,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技兴校”战略,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以及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办学成绩,为社会培养了10余万名各类高级专业人才。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学校坚持科学发展,不断突出办学特色和优势,取得了一大批教学、科研成果,其中以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为代表的国家科技成果奖9项和国家教学成果奖3项,为国家特别是河南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面向未来,学校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深化改革为动力,走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努力把学校建成在同类院校有重要影响、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
为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构建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和《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等法律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中文名称:河南科技学院;学校英文名称:Henan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缩写为“HIST”;学校域名为:http://www.hist.edu.cn。
第二条 学校法定住所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东段。根据发展需要,学校设立两个校区和若干校外教学、科研等基地。
第三条 学校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举办者)举办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行政主管部门是河南省教育厅。学校为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 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河南科技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六条 学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为主的体制,坚持依法治校,实行教授治学、民主管理。
第一条 学校中文名称:河南科技学院;学校英文名称:Henan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缩写为“HIST”;学校域名为:http://www.hist.edu.cn。
第二条 学校法定住所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东段。根据发展需要,学校设立两个校区和若干校外教学、科研等基地。
第三条 学校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举办者)举办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行政主管部门是河南省教育厅。学校为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 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河南科技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六条 学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为主的体制,坚持依法治校,实行教授治学、民主管理。
第一条 学校中文名称:河南科技学院;学校英文名称:Henan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缩写为“HIST”;学校域名为:http://www.hist.edu.cn。
第二条 学校法定住所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东段。根据发展需要,学校设立两个校区和若干校外教学、科研等基地。
第三条 学校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举办者)举办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行政主管部门是河南省教育厅。学校为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 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河南科技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六条 学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为主的体制,坚持依法治校,实行教授治学、民主管理。
第一条 学校中文名称:河南科技学院;学校英文名称:Henan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缩写为“HIST”;学校域名为:http://www.hist.edu.cn。
第二条 学校法定住所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东段。根据发展需要,学校设立两个校区和若干校外教学、科研等基地。
第三条 学校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举办者)举办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行政主管部门是河南省教育厅。学校为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 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河南科技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六条 学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为主的体制,坚持依法治校,实行教授治学、民主管理。
第一条 学校中文名称:河南科技学院;学校英文名称:Henan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缩写为“HIST”;学校域名为:http://www.hist.edu.cn。
第二条 学校法定住所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东段。根据发展需要,学校设立两个校区和若干校外教学、科研等基地。
第三条 学校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举办者)举办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行政主管部门是河南省教育厅。学校为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 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河南科技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六条 学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为主的体制,坚持依法治校,实行教授治学、民主管理。
第一条 学校中文名称:河南科技学院;学校英文名称:Henan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缩写为“HIST”;学校域名为:http://www.hist.edu.cn。
第二条 学校法定住所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东段。根据发展需要,学校设立两个校区和若干校外教学、科研等基地。
第三条 学校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举办者)举办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行政主管部门是河南省教育厅。学校为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 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河南科技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六条 学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为主的体制,坚持依法治校,实行教授治学、民主管理。
第一条 学校中文名称:河南科技学院;学校英文名称:Henan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缩写为“HIST”;学校域名为:http://www.hist.edu.cn。
第二条 学校法定住所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东段。根据发展需要,学校设立两个校区和若干校外教学、科研等基地。
第三条 学校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举办者)举办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行政主管部门是河南省教育厅。学校为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 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河南科技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六条 学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为主的体制,坚持依法治校,实行教授治学、民主管理。
第一条 学校中文名称:河南科技学院;学校英文名称:Henan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缩写为“HIST”;学校域名为:http://www.hist.edu.cn。
第二条 学校法定住所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东段。根据发展需要,学校设立两个校区和若干校外教学、科研等基地。
第三条 学校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举办者)举办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行政主管部门是河南省教育厅。学校为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 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河南科技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六条 学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为主的体制,坚持依法治校,实行教授治学、民主管理。
第一条 学校中文名称:河南科技学院;学校英文名称:Henan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缩写为“HIST”;学校域名为:http://www.hist.edu.cn。
第二条 学校法定住所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东段。根据发展需要,学校设立两个校区和若干校外教学、科研等基地。
第三条 学校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举办者)举办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行政主管部门是河南省教育厅。学校为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 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河南科技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六条 学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为主的体制,坚持依法治校,实行教授治学、民主管理。
第一条 学校中文名称:河南科技学院;学校英文名称:Henan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缩写为“HIST”;学校域名为:http://www.hist.edu.cn。
第二条 学校法定住所位于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东段。根据发展需要,学校设立两个校区和若干校外教学、科研等基地。
第三条 学校是河南省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举办者)举办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行政主管部门是河南省教育厅。学校为非营利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 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 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河南科技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六条 学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为主的体制,坚持依法治校,实行教授治学、民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