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贯彻执行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高等学校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规定,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豫教财[2007]74号文《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的要求,为规范高等学校收费行为,增强收费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监督,现将我校各类学生收费标准公示如下:
财务处 监察处
二〇一六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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