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河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百日宣传教育活动。
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河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6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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