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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2007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发文:学校要闻
发布时间:200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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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对全国592所普通高等学校进行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03]9号)文件精神,我院将于2007年上半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教育部要求接受评估的高等学校按照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认真做好自评准备工作,切实提高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我院将根据本科教学工作评估方案,深入展开自评自建工作。